工作前
a. 對制動器、吊鈎、鋼絲繩和安全裝置等部件按點檢😝卡的要求檢查,發現異常現象,應予排除。[2]
b.操作者必須在确認走台或軌道上無人時,才可以👱🏼♂️閉👀合主🔞電源。當電源斷路器上加鎖或有告示牌時🤑,應由原有關人除掉後方🤑可閉合主電源。
工作中
a.每班天盛機械次起吊重物時(或負荷達到天盛機械大重👩🍼量時),應在吊離地面高度0.5米後,重新将重物放下,檢查制動器性能,确認可靠後,再進行正常作業。
b.操作者在作業中,應按規定對下列各項作業鳴鈴報警。 ①起升、降落重物;開動大、小車行駛時。 ②起重機行駛在視線不清楚通過時🏊🏾♀️,要連續鳴鈴報警; ③起重機行駛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機時。 ④吊運重物接近人員時。
c.操作運行中應按統一規定的指揮信号進行。
d.工作中突然斷電時,應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“零”位,在重新😘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正常。
c.起重機大、小車在正常作業中,嚴禁開反車制動停車;變換大、小車運動方向時,必須将手柄置于“零”位,使機構完全停止運轉後,方能反向開車。
d.有兩個吊鈎的起重機,在主、副鈎換用時和兩鈎高度相近🙂↔️時,主、副鈎必須單獨作業,以免兩鈎相撞。
e.兩個吊鈎的起重機不準兩鈎同時吊兩個物件;不😥工作的✋情況下調整起升機構制動器。
f.不準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,嚴禁在有負載的情況下調整起升機構制動器。
g.嚴格執行“十不吊”的制度:
①指揮信号不明或亂指揮不吊;②超過額定起重量時不吊;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;
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; ⑤抱閘或其它制動😮💨安全裝置失靈不吊; ⑥行車吊挂重物直接進行加工👀時不💁🏼♀️吊;
⑦歪拉斜挂不吊; 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;⑨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😸;⑩帶棱角塊口物件、未墊好不吊;
h.如發現異常,立即停機,檢查原因并及時排除。
工作後
a.将吊鈎升高至一定高度,大車、小車停靠在指定位置,控😥制器手柄置于“零”位;拉下保護箱開關手柄,切斷電源。
b.進行日常維護保養。 c. 做好交接班工作。